发布时间:2021-02-23 11:12:05 阅读量:25376 作者:朝寒
2014年7月25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布三条“鼓励人才创业、改善人居条件”新规,并将于7月28日起施行拖挂房产大小。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通知,其中提及,自2014年9月1日起,凡在该市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申报户籍和原有住房情况。这也意味着西安全面取消房产限购政策。
2011年2月,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本市居民限购2套房,禁购3套以上住房,2套房贷首付最低60%拖挂房产大小。西安市限购区域为西安市辖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而周至、蓝田、户县、高陵等4县不在其区域范围内。
三条新规包括,做好来西安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工作,来西安市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西安市无住房的,可购买一套住房;支持居民的改善性住房需求拖挂房产大小。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房屋时,可不再申报其已拥有的非成套住房、砖混结构住房或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加快小套型房屋和二手住房市场流通。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和砖混结构二手住房可由居民家庭根据需要自主购买。此举意味着西安楼市“有限松绑”。
2014年8月28日发布的《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及,要优化住房消费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满足多方面的住房需求。自2014年9月1日起,凡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申报户籍和原有住房情况。(完)
“我们名佳花园四区里好多一层住户都在自家花园里私建了阳光房,有的甚至向下挖出了一个近两米的地下室,建成了‘复式’阳光房,不仅破坏了小区的整体环境,而且伤及了地下管道,说不定还有其他安全隐患,想想都觉得可怕,真希望有人能来管管。”近日,家住昌平区名佳花园四区的一位居民向本报反映说,他曾多次向物业和城管反映此事,但私建现象不但没有被制止,而且愈演愈烈。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昌平区七北路上的名佳花园小区四区,小区里的楼房都是矮层板楼,除了临街的楼房外,其他楼房的一层都是带有私家花园的,花园面积小则十多平方米,大则三四十平方米,有的花园里种着花花草草或是堆放着杂物,有的花园里果真盖起了阳光房,阳光房有大有小,小的几平方米,大的则几乎占据了整个花园。“1年前私建阳光房的也就一两家,因为没人来管,愈演愈烈,现在几乎三分之一的花园里都私建了阳光房。”一位居民说,11号楼一单元有户人家不仅在花园里盖上了阳光房,而且还在去年向地下挖了一个近两米深的地下室,施工的时候甚至把小区的煤气管道都锯断了,导致整栋楼停气,直到燃气公司赶来才得以解决,如果当时有人吸烟,后果不堪设想。当时居民们就曾找到物业,物业说已经上报城管部门,可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阳光房依然存在,而且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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